本公司主要業務:濟寧商標注冊-濟寧代理計賬-濟寧公司注冊-濟寧會計代理-濟寧商標查詢 |
|
||
濟寧商標注冊課堂——商品真假鑒別主體與銷售正品時可能產生的商標侵權情形關鍵詞:濟寧商標注冊 發布時間:2023/11/3 10:37:25 瀏覽量: 一、商標權利人有沒有權利對商品真假進行鑒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鑒定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真偽問題的批復》指出:“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真偽,應由該注冊商標的合法使用人或者法定檢驗機構鑒定。在雙方鑒定結論不一致的情況下,如果注冊商標合法使用人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結論是真實合法的,則應以注冊商標合法使用人的鑒定結論為準! 2005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標識鑒定有關問題的批復》(商標案字〔2005〕17號)以及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在《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若干為題的意見》第10條第1款均承認了商標權人鑒定結論在事實認定方面的證明效力。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要求權利人對涉案商品是否為權利人生產或者其許可生產的產品進行辨認。 由于商品的防偽設計涉及商業秘密,所以一般只有商標權利人最清楚正品與假冒產品的區別,其他第三方難以知曉。 二、銷售正品會不會構成商標侵權? 可能會。 第一種情形:如某商戶將來源于商標權人的散裝粽子以禮盒形式重新包裝后對外銷售。雖然散裝粽子是來源于商標權人的正品,但商標權人的正品粽子禮盒與被控侵權的粽子禮盒在內容上并不一樣,外包裝和銷售價格均有區別,從禮盒粽的角度看,被控侵權的粽子禮盒與正品禮盒粽系不同的禮盒商品,也即將數個正品散裝粽裝入禮盒,并不會形成正品的粽子禮盒。將散裝粽裝入假冒禮盒中對外銷售,會使相關公眾對禮盒粽商品產生混淆誤認,破壞禮盒上注冊商標與禮盒內商品的來源指示關系,侵占正品禮盒粽的市場份額,對于商標權人通過注冊商標在禮盒粽商品上積累的商業聲譽產生不良影響,構成對涉案商標權的侵害。 第二種情形:加盟經銷合同到期后還有庫存正規商品未銷售完畢侵犯商標權問題。案例:在加盟經銷合同期滿后,被告仍然在其經營的實體店鋪招牌、內部廣告裝潢等顯著位置突出使用原告的商標及圖形,雖然其店內尚有庫存正品出售,但被告超出了向消費者說明或描述其所經營商品來源的合理限度,其在店鋪招牌、內部廣告裝潢等顯著位置使用原告商標及圖形的行為,容易導致消費者誤認為該店鋪系原告方的品牌專營店、特許專賣店,或者認為其與原告方存在商標許可使用等關聯關系,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和誤認,屬于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損害的侵權行為,構成商標侵權。 來源:濟寧商標注冊 http://m.024xymy.com/content/?696.html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