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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商標注冊小課堂—偽造商標文件行騙,后果很嚴重……關鍵詞: 發布時間:2023/5/8 11:44:42 瀏覽量: 濟寧商標注冊熱點事件: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稱,被告人趙某以向申請人郵寄商標初步審定公告騙取到付郵費,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處罰金3萬元,并責令趙某清退出違法所得28萬余元發還實際被害人。 近年來,我國商標申請量、注冊量持續保持較快速度增長,但一些不法分子卻從中嗅到了“商機”,設置了一種新的騙局,他們在網絡上收集信息后,冒充重要文件郵寄給商標申請人,使商標申請人誤以為是官方文件而支付錢款,不法分子便可以從中獲利。 在上述案件中,趙某為非法獲利,于2020年4月至5月期間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站下載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然后以其經營的公司名義與物流公司簽訂配送、代收貨款協議,將包含上述公告的快遞通過快遞公司郵寄至申請人,并在快遞上備注“貴公司注冊商標審定公告,拒簽視為送達,不再補寄;避免遺漏重要告知信息,請務必簽收”字樣,通過快遞公司每件快遞收取到付郵寄費用25元左右。截至2020年6月22日,趙某通過上述手段騙取的到付郵寄費用逾28萬元。 經審理,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責令趙某清退出違法所得28萬余元,發還實際被害人;扣押在案的物品,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被告人趙某不服上述判決提起上訴,無錫市中級人民院經審理裁定駁回趙某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小編點評: 偽造商標文件進行詐騙不僅侵害了被害人的財產,還嚴重擾亂了商標代理市場秩序。在類似的商標文件快遞到付騙局中,不法分子利用商標申請人對商標注冊業務不熟悉而實施詐騙,采取批量郵寄快遞通過快遞公司收取所謂的到付郵寄費用非法獲利,利用商標申請人因受騙金額較少而怠于報案的心理持續詐騙。其詐騙手段并不高明,但總有人掉以輕心、上當受騙。 目前,商標公告已采用電子公告的方式,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再對外寄送任何紙質商標公告,而且向申請人寄送的官方書件均不需要申請人支付任何郵費。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只有中國郵政可以寄遞國家機關公文,根據我國郵政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快遞企業不得經營由郵政企業專營的信件寄遞業務,不得寄遞國家機關公文,如果遇到通過非郵政渠道寄遞的國家機關公文應一律拒收。 此外,濟寧商標申請人應當主動了解商標注冊業務流程,避免掉入不法分子設下的“圈套”。如果要查詢相關的商標申請注冊信息,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便可自行查詢。收到需要支付郵寄費用的商標文件快遞時要提高警惕,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網上已公開的信息騙取錢財,應直接拒收并撥打當地政務熱線電話進行舉報,一旦受騙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積極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阻止不法分子繼續行騙。 相關文章 |